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1-2022年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编号:HJZB202110G3-039)更正公告(二)

发布时间:2021-08-12 15:42:59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2021-2022年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HJZB202110G3-017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南宁北排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南宁北排排水管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北海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工,联系电话:0771-557401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14层

联系人莫工,联系电话:0771-5625062

四、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802日;

五、更正日期:2021年0812日;

六、更正事项:

1、原招标公告: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08月23日09时30分,在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座14层开标室),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转账底单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必须投标保证金转账底单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现更正为: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08月23日09时30分,在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座14层开标室),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改为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需在开标前把投标文件邮寄到招标代理公司,由招标代理签字确认,法定代表人须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转账底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委托代理人须投标保证金转账底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的按以下要求:
  1)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座14层,收件人:莫工,联系电话:0771-5776238/18977778273。
   ①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投标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且须交由招标代理机构当面签收。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会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的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②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开标室,以确保本项目能在开标截止时间准时开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响应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
   ③投标人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代表姓名、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自拟)。如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该项目开标评标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为便于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审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以及响应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评审当天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审过程中需要与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报价、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发布公告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gxhjzx.com/index.html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南宁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南宁北排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南宁北排排水管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北海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