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会不会向市场妥协
城投平台的融资监管风暴愈演愈烈,经济较好的省市尚能拿到低息融资置换高息贷款,但经济较差的省市却骑虎难下,不管是为了避免违约、爆雷还是为了保住信用和体面,不少城市最终还是选择了向市场妥协。
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在《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财税金融研究处开展化解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调研(2023年4月11日)》一文中提到,“调研发现,债务问题已成为摆在各地政府面前重大而又亟需解决的问题,但受制于财力水平有限,化债工作推进异常艰难,仅依靠自身能力已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贵州的表态让市场各方都颇为担心,从我们目前的城投融资业务操作情况来看,城投的化债目前主要是三种类型,第一类是以江苏为代表的经济强省,强力压降和置换高息债务;第二类是以山东、河南等为代表的中等及以上省份,目前仍在大力腾挪,包括定融产品的维续方面都放开了一些口子,避免因收缩太快导致债务快速爆雷;第三类是以贵州为代表的弱经济省份,因自身能力(财力)无法化解巨额债务,只能通过政府介入或市场化出清等方式慢慢解决,当然违约和爆雷也就在所难免。
房地产行业自进入下行期以来,城投业务成为了我们这些投资机构争相追逐的赛道,对城投债的投资则尤为青睐。让人意外的是,房地产行业的下行导致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模式难以为继后,地方城投的偿债来源出现了巨大变化,为了维续城投的融资(借新还旧),私募机构一哄而上,各种违规的代持和结构化发债产品大行其道,城投的综合融资成本被不断推高,腐败问题频发,最终引发了固收类私募产品的强力监管。
在网传的《基金业协会私募产品备案通气会-会议纪要20230411》文件中(很多私募机构亦已接到中基协的电话通知),债券从严监管的基调非常明确,核心精神就是让私募机构回归资管本源,尤其是禁止去做代持、结构化发债业务(重点针对的就是城投债的投资),禁止去投烂债、垃圾债,尤其是不要突破融资红线(违法违规的高收益问题)以及利益输送。以文件中提及的几个监管重点为例,“持有单只债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规模的25%”,这对那些做单债或结构化产品的私募机构影响非常大,因此只能被动降低集中度;而“投资债券的私募产品开放日设置最多是每月开放一天进行申购赎回”,这对于那些开放灵活的产品则影响更大,尤其是做了风险券或垃圾券的私募机构。除上述以外,“存量私募产品投资于城投债的,且自然人投资者超过30人或者自然人投资者的出资比例超过基金实缴出资50%以上的,协会要求管理人先降低此类产品的数量,然后才可以备案新产品”,这对于今后的募集市场会造成一定的震荡,叠加中基协此次的其他监管要求,我们预计私募机构将很快迎来一波爆雷和洗牌。
市场方面认为,对城投债市场的监管已箭在弦上,即将引发的市场震荡也在所难免。中央层面对城投非标的监管虽然没有统一的执行口径,比如我们近期在山东、河南等地做的城投非标产品投资还有上升的趋势(主要原因是弱省市的城投目前的公开融资变得更加困难),但江苏为代表的省份对城投平台融资监管的红线设置还是很值得市场警惕,因为这很可能引发其他省市的效仿,不过对于经济较差的省市来说,大概率还是会选择向市场妥协,包括让定融产品仍旧有一定的生存空间,不然会引起更严重的塌方和爆雷潮问题。
为便于大家了解,我们将江苏最近对城投融资监管的意见整理如下。扬州市纪检委4月6日发布的《高邮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关于扬州市委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中明确提到,“严格控制融资综合成本,平均融资综合成本控制在6%以内”,“通过银行贷款对定融产品进行置换,后续定融业务到期一笔归还一笔”。宝应县纪检委4月6日在《宝应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关于扬州市委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中亦明确提到,“根据市、县债务管控要求,定融产品不再继续发行,通过银行贷款、直融产品以及合规信托产品进行置换,并且融资成本严格控制在6%以内”。早于2月2日,扬州市纪检委在其发布的《仪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关于扬州市委节约集约用地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中也提到,“实行融资计划管理,开发区三个平台公司对照市财政局国资办关于融资成本不得高于6%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