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佳鼎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新年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被邀请单位名称):
我单位拟就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委托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采购,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6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贰万元整,含税,响应报价不允许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邀请贵单位按本询价邀请函的有关要求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项目编号:HJZB202501X3-016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桂江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
项目地点:贺州市马江作业区至梧州市莲花大桥(贺州市、梧州市)。
建设规模: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项目起于贺州市马江作业区,终于梧州市莲花大桥,全长 82.78 公里,按内河Ⅲ级航道标准建设,设计航道尺度为 3.5 米×60 米×480 米(航道水深×宽度×弯曲半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工程、炸礁工程、护岸工程、航标工程、交叉工程及支持保障系统工程等。
二、采购需求
对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涉及的疏浚工程、炸礁工程、航标工程以及配套工程等所有合同进行造价竣工结算审核服务,详见《第二章 服务内容》。
三、供应商资质及条件要求
1.供应商应认真确认本询价文件所有条款,提交有效证书、证件,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取消响应资格;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供应商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4.本项目优先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5.2022年1月1日以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供应商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和农业农村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在广西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作出在广西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没有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通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服务期限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所有合同结算审核服务之日为止。
五、报价方式
固定总价。
六、付款方式
以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结算。
七、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及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现行工程造价相关法律法规实行造价管理,符合合规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公正透明原则、经济效益原则和真实性原则等原则,确保其结果真实可信。
八、响应文件要求
(一)供应商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委托代理时提供);(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对于成交供应商,如在签约之前有被列入上述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2.商务技术文件
(1)近三年项目业绩表;(如有,请提供)
(2)拟投入人员一览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商务技术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其他需要说明的资料。(如有,请提供)
3.报价文件
(1)报价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报价明细;(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其他需要说明的资料。(如有,请提供)
(二)要求:
1.响应文件一正二副,须完整提交(A4纸装订,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拷贝正本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文件U盘一份;供应商须将上述文件“正本”、“副本”装入一个袋(盒、箱)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密封签字或盖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2.未按询价文件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
九、询价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09月15日起至2025年09月18日止,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工作日)。
2.方式:通过以下(1)或(2)方式获取询价文件:
(1)现场获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并携带以下资料获取询价文件: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③询价邀请函,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2)线上获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229014209@qq.com)获取询价文件: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③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④询价邀请函、⑤文件费转账底单(备注“桂江马莲段结算审核项目”)。
3.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方可领取询价文件。
4.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14层。
5.联系电话:0771-5865015 联系人:王静。
6.文件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十、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宁市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座14层会议室。
十一、评审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工程实际,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十二、评审小组
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负责评审活动。
2.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三人(含)以上单数。
十三、成交标准
本次评审以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依据。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响应报价相等的,由询价小组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顺序。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四、其他内容
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gxhjzx.com/)。
2.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桂江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昭平镇西宁南路193号
联系方式:章工 电话: 0774-6680323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14层
联系方式:王静 电话:0771-5865015
2025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