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城区南迎宾大道和三环路维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南县城区南迎宾大道和三环路维修工程已由平南县发改局以平发改投资(2013)19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南县市政管理局。项目按照平南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十五届第8期精神文件执行,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施工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平南县城区南迎宾大道和三环路维修工程
2.2 招标编号:GXHJ(05)2013—06G
2.3 建设地点:平南县城区南迎宾大道和三环路
2.4 工程内容:对平南县城区南迎宾大道(大桥至镇隆十字路)和三环路(平武路、平马路十字路口至大桥)进行局部铣刨维修工程
2.5 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
2.6 项目投资额:约350万元整
2.7 要求工期: 9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和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
(2)具有项目建设必备的投融资能力;
(3)项目合同履约保障:中标人按总投资的10%缴纳合同履约保障金到县财政指定的账户。其中70%合同履约保障金按工程进度回拨,30%合同履约保障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返还。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概算总投资的50%,剩余50%由投标人中标后筹资;投标人须提交信用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到县财政指定的的账户(户名:平南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帐号:1008 4687 5700 0100 01,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平南县支行)。(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递交信用保证金,以个人名义递交信用保证金作废。)
(4)财务报表等真实可靠,无工程施工劣迹和不良记录;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条件
4.1请于2013年9月17日至2013年9月 24 日(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的每日上午8 时3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南县东湖时代广场步行39-203B)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费另计。不办理邮购。
4.3 报名时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企业技术负责人携带以下证件复印件2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⑴ 单位介绍信原件;
⑵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
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和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
⑷ 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⑸ 拟安排的材料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的身份证、上岗证、社会养老保险手册等;
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⑺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⑻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⑼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⑽ 信用保证金复印件;
⑾ 广西区外企业必须提供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录入相关信息证明。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gxhjzx.com)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南县市政管理局
地 址:平南建设局内
联系人:王兆东 电 话:18978798588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南县东湖时代广场步行39-203B
联系人:黄燕珍 电 话:0775-7857002 1397755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