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州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6年9月5日就龙州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多功能系统及审讯室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采购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询价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龙州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多功能系统及审讯室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采购(HJZB201601H35)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龙州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多功能系统及审讯室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采购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会议室多功能系统及审讯室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采购一批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日内交货;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cz.gov.cn)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www.gxhjzx.com)
四、评标日期:2016年10月12日
评标地点: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26楼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张军、黄梓宁、栾坤
采购人代表:周丁山
五、成交信息:
1.中标供应商名称:南宁爱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人民东路73号金朝阳综合楼1座6层1-0601号房
3.成交金额:肆拾伍万柒仟元整(¥457000元)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龙州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龙州县龙州镇龙夏路41号
联系人及电话: 周丁山0771-8830539;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26楼
项目联系人:黄敏 联系电话: 0771-5865250
3.监督部门:龙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0771-8812665。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