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委托,于2016年6月22日就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用房设计项目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用房设计(HJ201501-F26)
二、项目简要说明: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用房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过程至竣工验收的服务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www.gxhjzx.com发布。公告日期:2016年6月23日
四、评标日期:2016年6月22日
评标地点: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26楼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秦佳宁、董军科、滕金文、李军、仇益梅
五、中标信息:
评标小组按照评标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综合得分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中标价格: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核算的收费标准的98.5%计取。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投标价格: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核算的收费标准的100%计取。
第三中标候选人:南宁市建筑设计院;投标价格: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核算的收费标准的99%计取。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南铁北三区 联系人及电话: 黄山0771-2731158;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26楼
项目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0771-5865250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6月26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