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凌云下甲镇1桥、2桥工程设计
二、项目编号:HJ201501-F21
三、采购信息公告时间: 2015年7月10日
四、截标日期:2015年7月20日下午15:00
五、中标结果公示时间:2015年7月30日—2015年8月7日(共7个工作日)
六、中标结果:
中标人名称: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 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15%。
七、评委名单:覃有成、丁本扬、孟令春
八、采购单位: 凌云县发展和改革局
九、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黄敏 联系电话: 18577193223
十、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联系电话: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771-5533710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