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年产35万立方米中高密度纤维板项目工程-新增土地项目围墙、排水沟、雨水池、水电等建筑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1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ZB202201C2-001项目名称:年产35万立方米中高密度纤维板项目工程-新增土地项目围墙、排水沟、雨水池、水电等建筑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贰佰捌拾柒万玖仟伍佰壹拾壹元贰角玖分(¥:2879511.29元)
最高限价:贰佰捌拾柒万玖仟伍佰壹拾壹元贰角玖分(¥:2879511.29元)
采购需求:新增堆场占地约120亩;包括雨水池、沉砂井口和跌水井口、围墙、水电及路灯等建筑工程;不包含堆场门卫室建筑工程、地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时间: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1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14层);
方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并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等)。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方予购买。
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1.截止时间:2022年1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14层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注:供应商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时间:2022年1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后
2.地点: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14层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账户名称: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金湖广场支行;银行账号:4500 1604 2660 5250 1984);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2.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gxhjzx.com/index.html。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1〕55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
2.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国旭东腾人造板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工业集中区
联系方式:蒋工
联系电话:199149694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14层
联系方式:180765844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 话:18076584485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