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和南宁北排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批服务采购(HJZB202110G3-076)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3 18:35:06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宁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南宁北排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就南宁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和南宁北排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批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ZB202110G3-076

项目名称:南宁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和南宁北排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批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约7487400.00元。

最高限价:7487400.00元。

A分标(发展、科技公司2022年环境监测技术服务采购):

发展公司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陆万贰仟陆佰元整(¥62600.00)。

科技公司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陆万贰仟陆佰元整(¥62600.00)。

B分标(发展、科技公司2022年零星土建及设施维修服务采购):

发展公司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万元整(¥1900000.00);

科技公司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500000.00

C分标(科技、发展公司2022年管网疏通清理维护服务采购):

发展公司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万零伍仟元整(¥1205000.00);

科技公司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玖万元整(¥690000.00);

D分标发展公司2022年那考河PPP项目水生态维护服务和支线及中下游绿化养护与环卫保洁服务、科技公司2022年沙江河PPP项目水生态维护服务及水生植物管养服务):

发展公司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科技公司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万元整(¥1700000.00);

E分标(科技公司2022年河道安保服务采购):

科技公司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柒仟贰佰元整(¥367200.00);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国内注册,经工商机关注册登记的,且经营业务范围包括本次采购服务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20620211210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方式:在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14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300元/本(不含技术资料,不提供电子版,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4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座14层开标室)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的提交: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具体要求如下:

1.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投标人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个工作日内送达。

1.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4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14层);收件人:莫工;联系电话:0771-5625062。

2、开标具体要求:

2.1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2.2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2.3关于投标人的报价: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结束后,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服务期限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3.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3.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3.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3.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gxhjzx.com/index.html(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南宁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南宁北排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秀厢大道105号

联系方式:何女士,联系电话:0771-5574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座14层

联系方式:莫工,联系电话:0771-56250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工

电 话:0771-5625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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