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数据库建设项目工程(项目编号:HJZB202110G2-036)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9 16:08:50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凭祥市某单位委托,拟对数据库建设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标人前来参加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数据库建设项目工程

二、项目编号: HJZB202110G2-036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位于广西崇左市凭祥市,数据库建设项目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采购预算价(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大写)柒拾万零叁仟捌佰壹拾贰元贰角贰分 (¥703812.22)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业绩要求:无要求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时间:2021年720日至2021年727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14层)

3、招标文件费300元/本(不含技术资料,不提供电子版,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89日上午9时30分。

2、递交地点: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14层开标室)。

3、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89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14层开标室

投标文件的提交: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半小时(即8时整)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开标室,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投标人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个工作日内送达。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14层开标室)开标;收件人:李工;联系电话:0771-5625062。

投标和开标地点:

本次招标将在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14层开标室)开标

1.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2.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3.关于投标人的报价: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结束后,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交货期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4.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4.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4.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4.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本项目不要求提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gxhjzx.com/index.html)、军队采购网(www.plap.cn)网站发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凭祥市某单位

代理机构: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崇左市凭祥市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14层

联 系 人:

杨工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771-2087411

电  话:

0771-5625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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