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委托,现对财政医疗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名称:财政医疗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采购
二、项目编号:HJZB202001C3-079
三、采购内容:财政医疗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一套,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元)
四、磋商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竞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竞标人;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30日止(工作日),每日9:00-12:00时,14:30-17:30时。
2.发售地点: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14层);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 300 元,售后不退。
4.发售条件:
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前来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书需明确授权事宜及时间);
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无须提供);
④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无须提供);
本项目不提供电子版采购文件。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材料齐全、有效,核查通过方可购买采购文件。如发现嫌疑虚假证件,即送相关部门核验,一经查实,将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六、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方式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到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金湖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4500 1604 2660 5250 1984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20年12月04日上午09时30分,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14层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供应商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04日上午09时30分整截标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的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另行通知。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14层会议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7号
联系人: 杨科 联系电话:0771-333523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14层
项目联系人:王工 0771-2756880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