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的委托,现对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HJZB201801H093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标号 | 采购名称 | 预算金额 |
1 | 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设备采购 | 190万元 |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如营业执照未能反映其经营范围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网页查询经营范围的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含三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并提交以及附于投标文件中,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牵头人须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负责合同款收取和支付,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5.1、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款的支付。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14层)。
报名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未能反映其经营范围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网页查询经营范围的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如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为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法定代表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为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投标人授权代表的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备注:上述报名资料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装订成一册方为有效),每页加盖公司公章。报名时均须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进行查验。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如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对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予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电子版。
八、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4日下午15:00
九、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14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出席开标会议。
十、网上查询: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
联系人:卢副科长 联系电话:0771-8205561
地址:宾阳县黎塘镇永安西路233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14层
项目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0771-2756880
采购人: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