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平南县镇隆高铁新区一期安置小区土石方及小区建设项目已由平南县发展与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13]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招标人为平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南县镇隆高铁新区一期安置小区土石方及小区道路工程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 [GXHJ(05)2014-01F]
(2)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用地200亩。包括商住小区道路、排水排污、电力电信、给水、地下管网、绿化、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等。本项目为对以上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
(3)建设地点:平南县镇隆镇。
(4)招标范围:按施工招标范围进行监理。
(5)工 期:从工程开始施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之日止。
(6)要求质量: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参加本次监理服务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工程师职称,总监理工程师为同时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平南县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且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办法)的通知》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2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2 月 15 日至 2014年 12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 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由本单位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携带如下有效材料到平南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交运局1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④授权委托书;⑤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的身份证、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项目负责人授权书;⑥拟派驻该项目的监理负责人和监理人员与本单位建立的劳动工资关系(开标前三个月工资表)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材料;⑦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平南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⑧广西区外企业须交验广西区建设厅的区外来桂建筑企业登记备案资料或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⑨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本企业基本信息页打印资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份,原件核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 月 6 日 上 午 9 时 30 分,地点为平南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交运局1楼)。
5.2 投标文件由本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提交,并将专职投标员和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受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上发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gxhjzx.com)及平南建设网、今日平南网、平南招投标交易中心公告栏。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南县城区农业局内 地 址:平南县东湖时代广场步行39-203B
邮 编:537300 邮 编:537300
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人:赵小姐
电 话:0775-7833633 电 话: 0775-7857002 13367578236
2014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