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心理科森田三期病房装修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HJZB201701G60
建设地点: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内
要求工期:5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53万元
招标范围:心理科森田三期病房(含走廊区域)装修等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3.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
3.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月27日至2017年 7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由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专职投标员卡”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请递交以下材料壹份,并携带原件核查:(1)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5)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6)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8)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9)拟投入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岗位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10)拟投入项目经理及拟投入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专职投标员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缴纳养老保险的有关证明(如为新办企业,按实际缴纳期限计算)。
上述所有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材料合格后方可报名)。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 年 6 月 27 日至 2017 年 7 月 2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17 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专职投标员卡(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章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合格后凭报名回执在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26楼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7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26楼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
招 标 人: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南宁市邕武路7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71-3395974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26楼
联 系 人:黄工 13877191218
传 真:0771-5865250
2017 年 0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