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及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江南区江西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江南区江西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HJZB201601H60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本次采购日处理量15吨生活垃圾焚烧炉2套,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8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六、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国内注册,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请于2016年12 月14 日至2016年12 月20 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26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250元/份,不代办邮寄,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016年8月至10月中的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自公告之日起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材料(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核查)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市金湖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4500 1604 2660 5250 1984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1月4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26楼),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月4日09时30分在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26楼)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出席;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蒙工 联系电话:15078870615
联系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B幢2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5865250
联系地址: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26楼
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联系电话:0771- 4802805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