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及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事故案例的培训

发布时间:2015-06-18 14:32:12

关于《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

   及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事故案例的培训    

    2015年4月16日上午9点开始,我公司进行了《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及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事故案例的培训,参会人员主要有技术安全部全体成员、各监理部/分公司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

    本次培训由公司法人、总经理黄俊才主持,黄总宣贯了《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及对3.26安全事故进行了总结分析,要求全公司监理人员认真学习《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桂安监管[2015]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等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会上黄总强调:要求各部门、分公司针对3.26安全事故,组织全员学习,深刻分析,并总结经验教训,以质量安全为主题,开展安全“自查自纠”,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技术部张融经理传达了《关于立即开展全区地毯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桂建管[2015]2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5]256号)》两份文件精神,并对检查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也做了明确细致的讲解,要求各项目部配合厅/部级检查,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积极做好迎接准备。张融经理强调:技术安全部将组织对全区在建项目进行全面大排查,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将限期整改,且待复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行政部隋柳敏经理对公司《技术管理制度》进行了宣贯,讲解了公司《技术管理制度》四大部分内容。公司将对新发布的《技术管理制度》统一印发,要求各项目部组织学习。

    通过本次培训,不但对监理工作常见问题作了分析,并对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了具体的监理工作要求,相信通过总结学习,吸取教训,监理现场管理工作,将得以更进一步提高。